欧洲国家回收包装废弃物的五大特点

    一、政策高度强制

    国外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系统都是通过强制的法律规定,高度明确生产者的责任,强调生产者必须对自身产品造成的污染负责。这有利于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也可以使生产企业对包装物及其他产品的衍生物品进行科学的使用规划,在整个国家范围内达到废弃物排放减量的目的。

    二、社会责任明确

    在欧洲,大多数回收组织都是民间组织,是由承担回收包装物法律义务的公司发起、成立并自行承担相关营运费用的组织。

    三、监督机制完备

    如法国、奥地利两国的回收机构均由生产及制造厂商作为其股东,法国在此机制中另外引入了保证人,这样能够保证回收机构有完备的监督机制以及公允性。

    四、系统结构合理

    如德国与西班牙的回收机构隶属上级政府的监管,能够很好地执行政府的环保方针,使政府可以通过回收机构直接了解整个国家或地区的废弃物回收情况,从而为其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相关能源法案提供依据。

    五、内控效果显著

    在欧洲国家的回收系统中,各个环节紧密相扣,各级之间都签订了协议书及约定书,责任分工明确,所以这些回收系统都具有很好的内部控制效果,为相关行业所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的高度回收提供了很好的保证。